博物館與規訓
觀看,也被觀看(To see and be seen)。(Tony Bennett, 1995)
引子:這是一個向公眾開放的藝術空間:觀眾可以自由進入,在畫作前停留、交談、拍照、閱讀標籤,或坐下休息。然而,這種自由並不是毫無形式的自由。紅色牆面、對稱軸線、挑高天窗、畫作排列、低矮界線、長椅、燈光與中央留白的通道,共同構成了一套細緻的觀看秩序。觀眾不一定被明確命令該如何參觀,但空間已經暗示了何處可以行走,何處應該停留,身體應與作品保持多遠距離,聲音應該降低到什麼程度,以及什麼樣的觀看姿態才符合美術館的公共禮儀。
在這樣的展場中,博物館教育不只發生在畫作內容與標籤文字之中,也發生在觀眾的身體經驗裡。觀眾沿著牆面移動,在重要作品前停下,與畫作保持距離,避免觸摸,並在他人的目光中調整自己的聲音、步伐與姿態。這些看似自然的行為,其實是現代美術館長期塑造出的「文明化觀看」。美術館不只是教導觀眾理解藝術史,也教導觀眾如何成為一個合宜的觀看者:安靜、有秩序、懂得距離,並能在藝術作品前表現出專注、尊重與自我節制。
這張照片也提醒我們,博物館中的觀眾從來不只是觀看者。正如Tony Bennett所指出的展示複合體邏輯,公共展場是一個「觀看,也被觀看」的空間。觀眾觀看畫作、觀看展廳、觀看其他觀眾;同時,他們也被其他觀眾、館員、警衛與制度規範所觀看。權力不一定以禁止或懲罰的形式出現,而是透過開放、明亮、莊嚴而相互可見的公共空間,使觀眾自願調整自己。人們在這裡學習的不只是藝術知識,也是在公共文化空間中如何安置自己的身體、如何管理自己的行為、以及如何表現為一個有教養的現代公民。
一、前言:博物館教育的另一面
前一章說明了現代博物館經常以「教育」作為自身存在的重要理由。公共博物館的成立,常被理解為知識與藝術向公眾開放的歷史;過去屬於王室、教會、貴族與少數學者的收藏,逐漸轉化為公眾可以接近、觀看與學習的文化資源。博物館因此被賦予啟蒙、教育、提升民眾知識與培養公民素養的功能。從這個角度來看,博物館是現代公共教育的一部分,和圖書館、學校、醫院等制度一樣,共同構成現代社會的基礎建設。
然而,教育並不只是知識的傳遞,同時也包含行為、品味、身體與價值的養成。當博物館教導觀眾如何理解藝術、自然、歷史與文明時,它也同時教導觀眾如何觀看、如何行走、如何保持距離、如何安靜,如何在公共空間中表現出合宜的舉止。換言之,博物館的教育功能之中,始終包含一種「教化」的作用。它不只是讓觀眾知道更多,也使觀眾學習成為某種被期待的現代主體。
這種教化不一定以明確命令的形式出現。博物館很少直接告訴觀眾應該成為什麼樣的人,但它透過空間、動線、展櫃、標籤、燈光、警衛、參觀規則與其他觀眾的存在,細緻地安排了觀看與行動的方式。觀眾進入博物館後,往往會自然降低音量、放慢腳步、與展品保持距離、不隨意觸摸、不任意穿越界線,在重要作品前停留,在標籤前閱讀。這些行為看似只是參觀禮儀,其實也是博物館長期塑造出的身體文化。
如果說博物館教育的正面意義,在於知識向更多人開放,那麼博物館規訓所揭示的,便是這種開放背後的另一層問題:當知識被開放給公眾時,公眾也被帶入一套已經安排好的知識與行為秩序之中。博物館讓觀眾接近藝術、自然與歷史,同時也引導觀眾以特定方式理解藝術、自然與歷史。它不只是讓人看見物件,也使人學習如何觀看;它不只是展示知識,也安排知識應該如何被閱讀、比較與內化。
本章因此將「博物館與規訓」視為「博物館與教育」的另一面來討論。教育強調博物館如何開放知識、服務公眾、培養理解能力;規訓則提醒我們,這些教育實踐同時也在安排知識、塑造品味、管理身體與引導行為。這並不表示博物館教育必然是負面的,也不意味著博物館是壓迫性的制度。相反地,正因為博物館具有教育與啟蒙的理想,我們才更需要理解:在教育的名義下,博物館如何同時生產秩序、形塑觀眾,並使人們在觀看世界的過程中,也學會觀看與管理自己。
二、公共博物館的治理技術
在傳統敘事中,公共博物館常被視為專制權力衰落之後的成果。法國大革命尤其經常被理解為一個關鍵時刻,亦即王室與教會收藏被重新收歸為國家與公眾所有,過去只屬於少數人的藝術與知識,開始成為全體公民可以接近的資產。博物館因此被賦予一種高度正面的意義,它見證了舊形式控制的瓦解,也標誌著民主與公眾使用的興起。Eilean Hooper-Greenhill (1989)認為這樣的變化是一種「斷裂」,標誌著一套新的治理技術的誕生。她借用傅柯(Michel Foucault)的理論討論博物館的情境。傅柯所說的現代權力,不只是壓迫或禁止,而是透過知識生產來管理人與世界。Hooper-Greenhill把這個觀點轉向博物館,指出博物館正是這種知識與權力運作的場所。在她看來,現代博物館的規訓性不只是來自展廳中觀眾的行為規範,更來自博物館對物件的制度化處理,使物件進入一個可被知識掌握的秩序。
私人收藏被轉化為公眾收藏,表面上象徵舊權力的衰落與民主公共性的興起;然而,這些物件同時也被納入新的行政與知識技術之中。清冊、狀況報告、分類、分配與展示,使物件從聖物、珍奇物或權力象徵,轉化為可被管理、可被比較、可被教育化的文化資源。公共博物館因此不只是開放收藏的場所,而是現代社會重新組織物件、知識與觀眾的制度。它以教育與公共性的名義,將物件納入秩序,也將觀眾納入一種可被塑造的現代主體位置。因此,博物館的規訓首先不是作用在人身上,而是作用在物件身上;物件被抽離原來的脈絡,重新納入可命名、可分類、可比較、可管理的知識系統。一件原本屬於教堂的聖物,在進入博物館後,可能被理解為中世紀藝術、宗教文化史或民族遺產的一部分;一件原本屬於王室畫廊的繪畫,可能被重新放入藝術史的年代序列、國家畫派或風格演變之中;一件來自遠方殖民地的器物,則可能被納入人類學、民族學或帝國知識的展示框架。物件仍然是同一件物件,但它被觀看的方式已然改變。博物館不是被動地保存物件,而是主動地重新製造物件的身份。
這種物件身份的改變也影響了觀眾。觀眾在博物館中所面對的,不只是物件本身,而是一個已經被組織好的世界。展廳、櫃子、標籤、編年、分類、動線、館藏部門與學科名稱,都在告訴觀眾如何觀看、如何比較、如何理解物件之間的差異與關係。於是,博物館不只是展示知識的地方,也是訓練人們如何進入知識秩序的地方。
在這個意義上,博物館中的分類與標籤並不是中性的知識工具,而是知識/權力共同運作的技術。誰有權力決定哪些物件值得收藏、哪些物件代表一個時代、哪些文化被置於「文明」的位置、哪些文化則被歸入民族誌、原始性或異國性的框架,便同時決定了觀眾如何理解歷史與世界。分類建立了物件之間的差異,也建立了價值的階層;標籤看似只是說明,實際上卻為物件指定名稱、脈絡與意義,並引導觀眾接受某種關於進步、文明、藝術與他者的敘事。
三、公共觀眾的塑造
現代博物館不只是重新組織物件,也重新組織大眾與公共空間的關係。博物館的開放,並不只是舊權力退場之後的自由狀態,而是一種新的文化治理形式。觀眾被邀請進入博物館,也同時被邀請進入一套關於文明、品味、秩序與自我管理的公共腳本。博物館不只是把藝術、自然與歷史開放給大眾,也試圖把原本被菁英階層視為喧鬧、粗俗、缺乏教養的城市民眾,轉化為能夠安靜觀看、遵守秩序、節制身體並接受資產階級文化標準的現代公民。高大入口、莊嚴廳堂、精緻展櫃與高雅陳列,不只是審美形式,也是一種教化環境:它使觀眾在接近文化資源的同時,學習如何以「合格公民」的姿態進入公共文化空間。
Tony Bennett在The Birth of the Museum: History, Theory, Politics一書中,將十九世紀以來的博物館、博覽會、展覽館、自然史展示與世界博覽會放在一起考察,提出「展示複合體」(exhibitionary complex)的概念。這個概念指出,如果監獄、醫院、學校等制度透過封閉、隔離與監視來管理個體,博物館與博覽會則透過開放、展示與可見性來組織大眾。前者把人放入封閉空間中加以觀察,後者則把人帶入公共空間,使他們在觀看展品、觀看他人,也被他人觀看的過程中,學習自我調整。
這一點使Bennett對傅柯的延伸非常關鍵。傅柯在《規訓與懲罰》中分析監獄時,強調現代權力如何透過空間分隔、持續監視與自我規訓來塑造主體。Bennett並不否認這種分析的重要性,但他指出,十九世紀的文化機構同時發展出另一種不同的權力形式,亦即並非把人關起來,而是讓人進來;不是隱藏在封閉機構中,而是在明亮、開放、壯觀的公共場域中運作。
Bennett認為,公共博物館的特殊之處,正在於它把「可見性」轉化為治理技術。現代公共博物館不只是展示權力給大眾看,而是把大眾本身也納入展示秩序之中。觀眾在博物館裡觀看藝術、自然、歷史、技術與帝國世界的縮影;同時,他們也在展廳中意識到自己身處公共空間,自己的行為、姿態、聲音、移動與停留,都受到其他觀眾、館員、警衛與制度規範的注視。權力於是不再只由上而下地施加,而是在公共觀看的場域中,被觀眾自己內化為合宜的舉止。博物館不只是向他們展示權力,也使他們在參觀中主動塑造自我、管理自我。
這裡的關鍵,正在於傅柯所說的全景敞視主義(panopticism)與Bennett所說的展示複合體之間的差異。監獄中的全景敞視建築使人因為可能被看見而自我規訓;博物館則把這種視線從隱藏的監視塔,轉化為開放展廳中的相互可見性。觀眾既是看者,也是被看者;他們一方面觀看展品與國家所安排的文明秩序,另一方面也在其他觀眾的目光中調整自己的聲音、步伐、姿態與距離。博物館的規訓因此不必仰賴封閉與恐懼,而是透過明亮、開放、公共的觀看場域,使自我約束變成一種自願而自然的行為。
博物館的公共性因此帶有雙重性。一方面,它確實代表某種開放:過去屬於宮殿、教會、貴族或學者的收藏,逐漸成為公眾可以觀看與學習的文化資源。另一方面,這種開放並不是沒有條件的自由。觀眾被允許進入博物館,但也被期待以某種方式進入博物館:安靜地行走、有秩序地觀看、尊重展品、遵守動線、閱讀標籤、理解分類,並在藝術、自然或歷史面前展現出某種文明化的自我。
但我們也必須強調,博物館的規訓性不是壓迫。公共博物館的權力之所以有效,正因為它不是以命令、懲罰或禁閉的方式出現,而是以開放、教育、改善、進步與公共利益的名義運作。觀眾不是被迫進入博物館,而是自願進入;他們不會把自己理解為受到控制,而是理解為正在學習、休閒、提升自我或參與公共文化。觀眾在博物館中所學習的,不只是藝術、自然與歷史,而是如何在這個秩序中成為一個能夠自我約束、自我提升、自我治理的現代人。這種自願性正是現代文化治理的重要特徵。
Tony Bennett於1995年出版的著作《博物館的誕生:歷史、理論、政治》(The Birth of the Museum: History, Theory, Politics),是博物館學、文化研究與社會學領域的經典作品。
Bennett在書中探討了現代公共博物館的起源,並將其定位於現代文化與政府治理關係的中心。 Bennett主張,公共博物館不應僅被視為單純的教育場所,而是一個「行為操行改良所」(reformatory of manners)。他認為博物館是國家治理技術的一環,旨在透過規範性的社會實踐與演出,來教育並規範公眾的行為。
書中他提出的展示複合體(The Exhibitionary Complex)是全書最著名的概念。Bennett藉此與傅柯(Michel Foucault)的「規訓與懲罰」進行對話。與監獄對比,監獄將權力運作隱藏在封閉的牆內,透過全景敞視(panopticon)監控囚犯;而「展示複合體」則是將物品從私人領域轉移到公共空間。之中,博物館透過「展示與講述」(show and tell)的方式,將國家的權力和知識呈現給大眾。此外,他指出,參觀者在博物館中既是知識的主體(學習者),也是被觀看的客體。透過空間設計(如迴廊),大眾在觀看展品的同時也在觀看彼此,進而產生自我規範的效果。
Bennett也運用傅柯的「治理性」(governmentality)理論指出,19世紀的改革者(如Henry Cole)希望利用博物館這類文化機構來遠距離治理民眾。他將勞工階級從粗魯、混亂的娛樂(如市集或酒館)中吸引到博物館,引導他們模仿中產階級的優雅舉止。博物館從而被視為提升國民道德、防止暴亂與酗酒的技術手段。
Bennett指出博物館內在的一種矛盾結構。博物館既要作為保存珍貴藝術的菁英殿堂,又要作為民主教育大眾的工具。博物館宣稱代表全體人類(Universal Man),但其實際內容往往偏向西方、白人、男性與中產階級。這種敘事上的不完整性,導致了社會群體不斷要求「代表權」的持續改革運動。
Bennett也引用了布迪厄(Pierre Bourdieu)的概念。藝術博物館雖然形式上對外開放,但其內部缺乏說明的佈置,實際上成為菁英階級展現其「文化資本」並與勞工階級進行社會區隔的場所。只有具備特定文化修養(Habitus)的人才能「看透」展品,理解背後的不可見真理(如「藝術性」)。
整體而言,《博物館的誕生》揭示了博物館並非中立的知識場所,而是一個複雜的治理機器。博物館結合了知識生產、空間安排與身體規範,將原本混亂的「暴民」轉化為守秩序、可治理的「民主公民」,並透過歷史與演化的宏大敘事,鞏固了現代民族國家的權力架構。
四、 文明化的觀看
公共博物館不僅透過展示、開放與公共觀看來塑造大眾,也透過為觀眾安排的參觀經驗引導觀眾進行特定行動、感受與自我轉化。Carol Duncan提醒我們這正是美術館的權力來源。觀眾在其中行走、停留、凝視、閱讀、沉思,這些看似自由的行為,其實都發生在一個早已被建築、展廳、路線、作品排列與觀看禮儀所組織好的場域之中。
Duncan將公共美術館理解為一種「儀式」空間。所謂儀式,並不一定指宗教儀式,而是指一種被特別標示出來、與日常生活有所區隔的時間與空間。觀眾一旦進入美術館,便暫時離開街道、市場、家庭與日常勞動的節奏,進入一個較為安靜、緩慢、莊重的場所。高大的入口、階梯、門廳、軸線、展廳序列、牆面排列、長凳與燈光,都共同製造出一種接近「世俗聖殿」的感受。藝術品在此不只是被觀看,也被賦予值得沉思、值得尊敬、甚至值得精神提升的地位。
在Duncan看來,美術館參觀並不是完全自由的活動。儘管觀眾可以選擇觀看哪件作品、停留多久、是否閱讀標籤,但整個空間已經預先設定了一種理想的行動方式。觀眾應該安靜、緩慢、有距離地觀看;應該在作品前停下,而不是匆匆走過;應該以沉思或欣賞的姿態面對藝術,而不是像在市場中挑選商品。這種姿態不是天生的,而是公共美術館長期塑造出來的「文明化觀看」。
因此,規訓並不一定以命令或懲罰出現,也可以透過空間與儀式的安排,使人自然地調整自己的行為。Duncan借用「閾限性」(liminality)的概念,進一步說明美術館經驗如何產生轉化效果。所謂閾限性,原本來自人類學對通過儀式的研究,指的是一個人離開原有狀態、尚未進入新狀態的中介時刻。Duncan將這個概念用於美術館經驗,亦即觀眾進入一個從日常生活中抽離出來的時間與空間,經歷一種可能帶來啟發、感召、重生或平衡的審美經驗。
這一點使美術館與教堂之間產生了特殊的相似性。傳統教堂透過建築、光線、圖像、儀式與身體姿態,使信徒進入一種不同於日常的精神狀態;現代美術館則在世俗化的文化中,提供另一種通往精神提升與自我修養的場所。觀眾不再面對宗教聖像,而是面對藝術作品;不再透過宗教儀式獲得救贖,而是透過審美經驗獲得啟發與自我提升。這也是為什麼美術館常被形容為一種「世俗化的教堂」。
正因為美術館經驗帶有這種精神提升與自我轉化的想像,它也同時帶有規範性。美術館暗示觀眾,藝術值得以某種方式觀看;有教養的人應該能夠在藝術面前安靜、沉思、感受並提升自己。於是,美術館不只是提供藝術欣賞,也在建構一種理想觀眾。這個理想觀眾具有審美能力、公共禮儀、身體節制與文化品味。換句話說,美術館不只是展示藝術,也展示了一種「應該如何觀看藝術的人」。美術館的規訓性,正是在這種看似自然的儀式經驗中發生:觀眾在觀看藝術的同時,也學習成為一個能夠自我節制、自我提升,並符合現代公共文化期待的觀看主體。
Carol Duncan於1995年出版的著作《文明的儀式:公共美術館之內》(Civilizing Rituals: Inside Public Art Museums),探討了美術館作為「儀式空間」與「文化產物」的功能。
作者指出,美術館並非如其宣稱的那樣是「中立且透明」的藝術存放空間,而是一個複雜的儀式結構。她將美術館比作古代的聖域、神廟或宮殿,認為其建築符號、空間動力、展覽選擇和儀式關聯,共同構成了一個「劇本」或「舞台」,誘導觀眾參與某種特定的「表演」。透過這種世俗儀式,美術館傳達並肯定了特定的價值觀、社會身份和政治權力。
本書由多篇論文構成: 第一章作為儀式的美術館探討美術館與宗教建築(如神廟)的正式平行關係。在世俗社會中,美術館承擔了界定「客觀知識」與「官方文化記憶」的角色,以此凝聚公民群體並驗證其最高價值觀。
第二章從王公貴族的畫廊到公共美術館以巴黎羅浮宮 (Louvre) 與倫敦國家美術館為例,分析歐洲王室收藏如何轉變為公眾財產。
第三章公共空間與私人利益探討紐約(大都會博物館)與芝加哥(藝術博物館)等機構,如何將歐洲的國家美術館模式轉化為適應美國政治與社會環境的產物,特別是私人捐助者與公共使命之間的張力。
第四章永恆的紀念分析如弗里克收藏 (Frick Collection)、蓋提美術館 (Getty Museum) 等由私人收藏轉化的博物館。
第五章現代美術館以紐約現代藝術博物館 (MoMA) 為核心,進行女性主義藝術批評。作者指出MoMA等機構存在高度「男性化」傾向,展出大量由男藝術家創作的性化女性身體形象,卻極少納入女性藝術家的作品。男性藝術家被描繪為積極創造與思考的「天才」,而女性往往僅作為被觀察的物化對象存在,反映了與外部消費文化一致的父權傳統。
本書促使讀者重新檢視美術館中那些被視為理所當然的文化假設,體認到美術館運作背後的政治與意識形態限制。在此意義上,本書奠定了後續「新博物館學」的基礎,強調博物館不僅是教育空間,更是形塑與協商個人與社會認同的關鍵文化媒介。
五、觀眾作為表演者
觀眾進入博物館後,會自然放慢腳步、降低音量、與展品保持距離、不任意觸摸、不跨越界線,在某些作品前停下,在標籤前閱讀,在長凳上短暫休息,或在重要作品前沉思。這些行為看似只是一般參觀禮儀,但若從博物館史的角度來看,它們其實是現代博物館長期塑造出的觀看文化。
這也可以說是一種身體的政治學。博物館並不只是管理觀眾的思想,也管理觀眾的身體:動線決定身體如何前進,展櫃與警戒線規定身體可以靠近到什麼程度,長凳安排身體何時停下與以何種姿態停留,燈光與標籤引導眼睛看向哪裡。觀眾進入博物館的瞬間,便暫時脫離日常生活中較為自由、雜亂或喧鬧的身體狀態,進入一種近似儀式的公共秩序。身體在這裡被放慢、被安靜化、被距離化,也被訓練成適合觀看知識與藝術的身體。
觀眾在博物館空間中的位移、行為與行動,可以被視為一種表演;展品依照特定規則與順序構成敘事結構,而觀眾則沿著這個敘事移動,在某些定點停駐、沉思,甚至近似祈禱。這種參觀經驗被期待具有轉化效果:觀眾在參觀之後獲得啟發,或使精神生活得到充實。
所謂的「表演」,是指觀眾意識到自己身處一個被觀看的公共空間下的行動。觀眾看展品,也被其他觀眾、館員、警衛與制度規則所看見。這種被觀看的意識,使人自然調整自己的舉止。人們不會在美術館裡像在市場中大聲交談,也不會像在家中一樣隨意伸手觸摸物件。觀眾之所以能夠「自然地」如此行動,正說明博物館的規訓已經被內化為一種文化常識。
沉默是其中最明顯的例子。許多博物館並沒有禁止觀眾說話,但觀眾往往會自動降低音量。這種沉默不只是對他人的禮貌,也是一種對展品、知識與藝術權威的承認。它使博物館與日常空間區分開來,讓觀眾感覺自己進入一個更莊重、更值得專注的場所。
距離也是博物館規訓的重要形式。展櫃、欄杆、警戒線、玻璃、低矮平台與警示標誌,都規定了觀眾與物件之間的關係。觀眾被允許觀書看,但不能觸摸;可以靠近,但必須保持界線;可以欣賞,但不能佔有。這種距離不只是保存物件的需要,也塑造了現代博物館特有的觀看方式:物件被轉化為視覺與知識的對象,而不是可使用、可觸碰、可交換或可擁有的物品。
博物館中的觀看並不是中性的。觀眾看見的,不只是展品本身,也是展品被如何安排為「值得觀看」的方式。一件物品進入博物館後,會被放入展櫃、加上標籤、置於燈光之下,並與其他物件建立比較關係。觀眾也在這個過程中學習如何辨識重要性,諸如哪一件作品是名作,哪一類物件代表某個時代,哪一個展廳具有特別地位,哪一條動線構成正確的理解順序。博物館正是在這種細緻而柔和的過程中,將物件、知識、空間與觀眾連結起來,形成一種現代公共文化的身體秩序。
六、展示規訓:當代博物館中的觀眾參與
如果說十九世紀公共博物館所形成的規訓,主要表現在沉默、距離、凝視與有秩序的觀看之中,那麼到了當代,博物館的規訓並沒有消失,而是改變了形式。當代博物館經常以參與、互動、多元、共創、沉浸、友善與觀眾經驗作為新的價值。這些轉變確實挑戰了傳統博物館中單向教育與權威觀看的模式,使觀眾不再只是站在展櫃前安靜閱讀標籤的人。然而,這並不意味著博物館已經從規訓走向完全自由。相反地,規訓轉化為更柔軟、更感官化,也更容易被觀眾接受的形式。它不再只是告訴觀眾「不可以做什麼」,而是透過展示設計引導觀眾「應該如何參與」。
這種規訓可以稱為「展示規訓」。它不是監獄式的監控,也不是學校式的課堂管理,而是展覽本身對觀眾行為、感覺與理解方式的安排。展覽不只是把物件放出來給人觀看;展覽同時設定了觀看的位置、移動的路線、停留的時間、閱讀的順序、互動的方法,以及觀眾在其中應該扮演的角色。觀眾以為自己正在自由參觀,但這種自由往往發生在一套已經被設計好的框架之中。
傳統美術館的展示規訓相對清楚。白牆、適度間距、低照度、警戒線、長凳、簡潔標籤與安靜氛圍,共同形塑出一種審美觀看的身體。觀眾被期待放慢腳步、降低音量、與作品保持距離,並以專注、沉思、尊重的姿態面對藝術。這種展示規訓不只是為了保護作品,也在維持美術館作為審美空間的權威。它訓練觀眾成為一種「能夠欣賞藝術的人」:安靜、有耐心、懂得距離,也能接受美術館所安排的藝術史敘事。
然而,在科學中心、兒童博物館與互動式展覽中,展示規訓的方式完全不同。這些空間往往不要求觀眾安靜不動,反而鼓勵觸摸、操作、實驗、遊戲與身體參與。觀眾不再是被要求「不要動」的人,而是被邀請「用正確方式動」的人。按下按鈕、轉動裝置、拉動把手、完成任務、等待互動結果,這些行動看似自由,實際上也被展品的設計所安排。互動展品通常預設了一條清楚的行為路徑:觀眾依照指示操作,得到某種結果,理解某個原理,再移動到下一個展項。這是一種從禁止身體轉向安排身體的規訓。
歷史博物館、戰爭博物館與紀念館則展現出另一種規訓的型態。有如柏林猶太博物館的迷宮與高牆空間,它們不只是安排觀眾的行動,也安排觀眾的情感與道德位置。暗色空間、低沉聲音、檔案影像、倖存者證言、受害者姓名、遺物、沉默區與出口前的反思空間,往往共同引導觀眾進入哀悼、震撼、同情、反省或責任感之中。在這類博物館裡,觀眾被期待的不只是理解歷史,也要以某種倫理態度面對歷史。這樣的安排不必然是負面的,因為紀念館本來就承擔著記憶與公共反省的任務;但它仍然是一種展示規訓,因為它預設了觀眾應該如何感受,以及應該帶著什麼樣的道德意識離開展場。
沉浸式展覽與社群媒體時代的展示,則使規訓出現更明顯的轉變。這類展覽經常把觀眾的身體放進展覽之中。觀眾被鼓勵拍照、錄影、打卡、分享,甚至成為展覽影像的一部分。這看似是觀眾主體性的提升,因為觀眾不再只是觀看者,而是參與者、表演者、影像生產者。然而,這類展覽也常常精確地安排觀眾的身體:在哪裡站、從哪個角度拍、何時進入下一個場景、如何排隊、如何產生適合分享的影像。觀眾看似自由地表達自己,其實也在配合展覽所設計的自我展示腳本。
由此可見,當代博物館並非從規訓走向自由,而是從一種規訓形式轉向另一種規訓形式。過去的博物館強調物件、權威、分類與安靜觀看;當代博物館則強調經驗、參與、情感、互動與自我表達。這些轉變擴大了博物館的公共性,使更多身體、聲音與經驗得以進入展場,也使觀眾不再只是被動接受知識的人。但同時,任何展覽形式都會預設某種理想觀眾,邀請觀眾以所被期待的方式參與。
七、當代規訓的變體:數據、景觀、情感與互動
當代博物館的核心問題不再只是「博物館如何規訓觀眾」,也包括「博物館如何讓觀眾意識到規訓的存在」,以及「博物館是否可能讓觀眾介入、質疑甚至改寫既有的展示秩序」。當代藝術有時以破壞性或干擾性的方式進入歷史展場,打斷線性的敘事;原住民、移民或被殖民社群的聲音被納入展覽,挑戰單一國家或帝國視角;文物返還與共同詮釋則進一步動搖博物館作為唯一知識權威的地位。這些實踐提醒我們,反規訓並不是取消所有秩序,而是使秩序本身變得可見、可討論、可被重新安排。
然而,當代博物館並沒有因此脫離規訓。相反地,規訓常以新的技術形式出現。過去是展廳的實體動線、展櫃距離與警衛視線在引導觀眾身體;現在,演算法、數據與介面也開始規訓觀眾的注意力與步伐。App導覽、藍牙定位、熱點分析、門票 QR Code與線上互動系統,使博物館能夠掌握觀眾在何處停留、停留多久、哪些展品被略過、哪些影像被分享。這種看不見的數位全景敞視,不一定以壓迫形式出現,卻能將觀眾行為轉化為可追蹤、可分析、可管理的資料。
數位導覽與AR裝置表面上增加了觀眾的選擇,使觀眾可以依照興趣取得資訊;但它也可能把觀看圈限在螢幕與介面所設定的框架之中。觀眾以為自己正在自由探索,實際上卻不斷完成系統安排的資訊任務:掃描、點選、解鎖、觀看動畫、完成路線。當視線從物件轉向螢幕,博物館的規訓也從身體的移動,轉向注意力的分配與認知路徑的設計。這並不表示數位技術必然有害,而是提醒我們,數位化同樣會生產新的觀看秩序。
另一種當代規訓來自景觀社會與社群媒體。過去博物館中的合宜行為,往往來自對他人眼光的顧慮;今日在沉浸式展覽、網美特展或高度上鏡化的展場中,觀眾則更主動地調整自己的站姿、表情、穿搭與移動節奏,以配合光影、背景與鏡頭。此時,最有效的規訓者未必是警衛,而是手機鏡頭、社群平台與想像中的觀看者。觀眾自願成為影像的一部分,也自願把自己的身體納入展覽所設計的景觀之中。
這種美學規訓甚至反過來改造博物館。為了回應觀眾拍照、打卡與分享的需求,展覽設計越來越重視「上鏡」的場景、可辨識的視覺符號、適合排隊拍攝的節點與可在社群媒體流通的影像效果。觀眾看似獲得了更多自我表達的機會,但這種自我表達往往也被平台美學、流量邏輯與展場腳本所引導。當觀眾愉悅地、主動地順從這些腳本時,規訓就不再只是禁止,而成為一種帶有快感的自我展示。
情感也是當代博物館重要的規訓對象。近年博物館強調體驗、共情與沉浸,尤其在歷史、戰爭、人權、災難與紀念館中,展場常透過低照度、壓迫性的空間、聲音、影像、口述歷史、受害者姓名與遺物,引導觀眾進入悲傷、震撼、同情、憤怒或反思。當情感被精密安排為一條動線時,它可能成為一種情感規訓(affective discipline)。展覽在某些節點預期觀眾沉默,在某些節點預期觀眾流淚,在出口前預期觀眾完成反思。
因此,當代博物館中的「參與」也需要被仔細區分。從「不准碰」到「請參與」,並不必然意味著規訓的消失。有些互動其實是一種封閉式自由:觀眾只能按下A或B,只能依照指示完成任務,只能在劃定的格子內跳躍、拍照或回應。這種互動讓觀眾感覺自己正在積極參與,但參與的範圍、順序與結果早已由策展人、設計師與技術系統設定。它可能比傳統展櫃更活潑,卻不一定更開放。
不過,將所有互動都視為規訓,也會導向另一種問題。這樣的批判容易落入虛無主義,好像博物館無論做什麼,都是權力陰謀;也容易抹殺許多策展人、教育推廣者與社群工作者為了打破精英壟斷、降低進入門檻、讓歷史與藝術更親近公眾所付出的努力。指出互動中仍有規訓,並非指責博物館居心叵測,而是要辨識公共空間與展示技術不可避免的結構性限制。博物館的好意與規訓可以並存,甚至有時正是透過某種必要的秩序,才使公共教育得以發生。
關鍵在於區分不同品質的互動。封閉式互動只是讓觀眾執行策展人預設的指令:按下按鈕、觀看動畫、完成拍照姿勢、得到標準答案。這種互動的權力關係仍然是策展人高於觀眾。相對地,開放式互動則提出沒有唯一答案的問題,邀請觀眾帶入自己的經驗、記憶與判斷,甚至讓觀眾的回應成為展覽的一部分。在後者之中,觀眾不只是完成任務,而是取得部分敘事權;互動不再只是技術操作,而成為一種公共對話。
也因此,真正值得追求的不是完全沒有規訓的博物館,而是「有意識的規訓」。博物館可以承認自己必然會安排動線、選擇物件、設計情境與引導情感,但同時也讓這些安排變得可被閱讀、可被質疑。優秀的當代策展有時會故意製造出格、斷裂或不穩定的空間,使觀眾意識到自己正在被引導;也可能在展場中留下空白、矛盾與未完成的問題,使觀眾不只是接受結論,而是參與思考。當觀眾能夠一邊享受展覽的引導,一邊意識到引導如何發生,他就不再只是被動受教的「溫順肉體」,而成為具有批判能力的當代公民。
從這個角度回到教育,規訓與教育確實是一體兩面;但成功的教育並不在於要求觀眾做出策展人期待的回應、情緒或姿態,而在於展覽能否引發觀眾自己的好奇心,使其在物件、空間、文本與自身經驗之間產生私密的激盪。當教育淪為規訓時,它追求的是標準答案與正確姿態;當教育真正發生時,它引發的是主體性的覺醒與內在對話。這種互動未必表現在按鈕、螢幕、感應地板或身體動作上,而可能發生在最安靜的凝視之中:一句提問、一件物件、一處留白,忽然使觀眾把展覽與自己的記憶、疑問或生命經驗連結起來。
因此,成功的策展或許不是把觀眾帶到預設的答案前,而是提供一個「相遇的羅盤」。策展人提供脈絡、線索與方向,使觀眾不至於在龐大的資訊中迷失;但他也保留足夠的空間,讓觀眾能夠自由漫遊、暫時迷路,最後找到屬於自己的問題與驚喜。博物館的好意不應是精密的調教,而應是溫柔的點燃。當一個展覽能讓觀眾在秩序之中產生自己的好奇、喜悅與思想,博物館便不只是規訓的機器,而可能成為啟蒙與解放的場所。
八、結語:教育、教化與觀看的自覺
博物館教育從來不只是知識傳遞,也同時包含一種教化作用。觀眾被教育如何觀看、如何行走、如何安靜、如何保持距離,如何在藝術、自然、歷史與他者面前表現出合宜的態度。這些行為看似只是參觀禮儀,卻構成了現代博物館長期塑造出的身體文化。博物館讓觀眾接近知識,也讓觀眾學會在知識面前管理自己。從這個意義上說,規訓不是博物館教育的反面,而是其較少被說出的另一面。
然而,指出博物館具有規訓作用,並不意味著要否定博物館的教育價值。沒有某種展示秩序,物件難以被保存、比較與理解;沒有某種公共行為規範,不同觀眾也難以共享同一個文化空間。問題並不在於博物館是否可能完全沒有規訓,而在於這種規訓如何被設計、如何被理解,以及它預設了什麼樣的觀眾。
本章所提出的「展示規訓」,正是為了說明這種情況。規訓並不只存在於禁止、警告與監視之中,也存在於展覽如何安排物件與觀眾的關係之中。展覽總會選擇、排列、強調、刪除與引導;它設定觀眾從哪裡進入、看見什麼、如何移動、停留多久、用什麼方式參與,以及應該帶著什麼理解或情感離開。即使當代博物館強調互動、參與、多元與友善,它也仍然在塑造觀眾,只是規訓的形式從沉默與距離,轉向參與、體驗、情感、數據與自我展示。
因此,博物館的規訓性可以從幾個層次來理解:它以文明化機器塑造合格而有教養的公民;以展示複合體把觀眾放入相互觀看與自我約束的公共空間;以身體政治安排觀眾的步伐、距離、姿態與感受;也以知識/權力的分類技術建立物件、文化與歷史的秩序。到了當代,這些規訓又轉化為數位介面、社群媒體、沉浸式體驗、情感設計與互動裝置中的新形式。
當代博物館的挑戰並不是宣稱自己已經擺脫規訓,而是更誠實地面對展示如何形塑觀眾。真正具有公共性的博物館,不應只是把觀眾帶入一套既定秩序,也應讓觀眾有機會意識到這套秩序如何形成,並在其中提出自己的觀看、疑問與位置。解殖、反叛、社群共筆、開放式互動與文物返還等實踐之所以重要,正是因為它們使博物館不再只是替公眾安排世界,也開始讓公眾參與世界如何被安排。
最後,教育與規訓的差別,或許不在於有沒有引導,而在於引導之後是否仍留下觀眾的主體性。當教育淪為規訓,它要求的是標準答案、正確情感與合宜姿態;當教育真正發生,它引發的是好奇、喜悅、疑問與內在對話。博物館作為現代公共文化的重要制度,一直在教人如何觀看世界;但最好的博物館不只是教人如何觀看,也讓人重新發現自己為何觀看、如何思考,以及如何在被安排的世界中開出自己的道路。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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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oper-Greenhill, E. (1989) “The Museum in the Disciplinary Society.” In Museum Studies in Material Culture, edited by Susan M. Pearce, Leicester: Leicester University Press, pp. 61–72.
延伸思考
一、博物館的「教育」與「規訓」之間,是否真的能夠清楚區分?當博物館教導觀眾如何理解藝術、歷史與文明時,它是否也必然在教導觀眾「應該如何觀看」?
二、為什麼觀眾進入博物館後,常會自然降低音量、放慢腳步、保持距離?這些行為只是禮貌,還是現代博物館長期塑造出的身體文化?
三、博物館中的分類、標籤與展覽動線,是中性的知識工具嗎?誰有權決定物件的名稱、脈絡與位置?這些決定如何影響觀眾對歷史與文化的理解?
四、Tony Bennett 所說的「觀看,也被觀看」如何幫助我們理解博物館的公共性?博物館中的觀眾為何不只是觀看者,也同時成為被觀看、被期待自我約束的公共主體?
五、Carol Duncan 將美術館視為一種「文明化儀式」空間,這個說法是否仍適用於今日的美術館?當代美術館是否仍像世俗化的教堂一樣,引導觀眾進入沉思、敬畏與自我提升的狀態?
六、互動式展覽是否真的比傳統展櫃更自由?當觀眾被邀請按按鈕、拍照、完成任務或參與投票時,他們是在主動參與,還是在遵循另一套被設計好的行為腳本?
七、沉浸式展覽與社群媒體打卡文化,如何改變博物館中的觀看與自我展示?當觀眾為了拍照而調整站姿、表情與移動路線時,手機鏡頭是否成為新的規訓力量?
八、數位導覽、App、AR 與觀眾數據分析,是否構成新的「數位全景敞視」?當博物館能夠追蹤觀眾停留時間、觀看路線與互動行為時,觀眾的自由探索是否也被轉化為可管理的資料?
九、真正具有公共性的博物館,應該如何在「引導觀眾」與「保留觀眾主體性」之間取得平衡?博物館是否可能既提供脈絡與秩序,又讓觀眾保有疑問、迷路、反思與重新詮釋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