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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館與記憶

本章追溯博物館概念的緣起並從不同學科的角度說明博物館與記憶的關聯。
博物館與記憶
One gallery at the core exhibition of the Jewish Museum Berlin 
「記憶」是人類在面對外界現實的變化及興滅等現象之同時,累積沉澱的心靈紀錄。(Stransky, 1997)

博物館與記憶的概念密不可分。因為博物館不僅僅是收藏與展示的場所,它更是一種「社會的記憶機制」。我們之所以走進博物館,不只是為了觀看物件,而是透過物件觸發對過去的理解與想像。

 一、博物館與記憶的源頭

(一)繆斯學園

博物館一詞的詞源Mouseion(繆斯神廟)源自於希臘神話,意為繆斯的家。繆斯為天神宙斯與掌管記憶的女神Mnemosyne之女。可見博物館與記憶存在著詞意上的關聯:1.記憶、紀念(memory)2.提醒、暗示(reminder)3.靈感(inspiration)。現代博物館誕生之後,博物館加強收藏的功能,仍然可以視為是「記憶」的延伸。透過收藏公共的記憶,博物館起「提醒」之目的,更具有啟發與教育、學習的功能。

歷史上最有名的莫過於亞歷山卓(Alexandria)的Mouseion。這座Mouseion約莫建立於西元前331年左右,可能結束於西元270年前後,是古代西方最大的一座圖書館。雖然一般多翻譯為圖書館,其實是一座兼有今天圖書館、演講廳、實驗室、動植物園設施與功能,類似今天的大學,用以從事教學與研究的場所。當時埃及由托勒密王朝(Ptolemy Philadelphus)統治,國王大力支持學術研究,積極廣納藏書,蒐集珍本。此外,也以優渥的生活條件網羅當時的重要學者前往講學研究,領域包括文學、哲學、地理學、解剖學等。

我們難以確定亞歷山卓的Mouseion是否有物品的收藏,但根據希臘地理學家史塔朋(Strabon,58B.C.–21/25 A.D.)的記載,亞里斯多德的弟子們常於門廊下進行長時間的散步及討論。可見記憶未必只限於實體收藏的物品或書籍。以亞歷山卓的Mouseion為例,反而是凝聚在建築物及周邊的自然景色之上。更甚者,如同史塔朋的記載已成為智識激盪,交換性靈的典型形象,該園本身早已形成博物館歷史記憶的一部份,鞏固著博物館人文精神的光環。2002年,新亞歷山大圖書館Bibliotheca Alexandrina開幕,見證對古代亞歷山卓Mouoseion的紀念及振興學術文化的企圖。

(二)記憶術

卡米羅(Giulio Camillo,約1480-1544)的記憶劇場(Memory theatre)被視為文藝復興時期「把知識做成空間」的極端想像。這是個終究沒有實踐的計畫,我們今天主要依靠他在1550年出版的《劇場的理念》(L’Idea del Theatro)來理解其構想。依據卡米羅的規劃,這是一個半圓形的劇場式裝置。使用者站在舞台(或中央)往觀眾席看。觀眾席被設計為七個層級(或段落),並以「所羅門的七根智慧之柱」與「七行星」等象徵秩序來組織知識,是為「記憶的索引」。之中,越「根本/原初」的內容放在較低位置,越往上越接近人類的技藝與學問(他用「按創世的時間序」來解釋這個反直覺安排)。

卡米羅的設計來自西方古典記憶術(ars memoriae)的傳統,也就是先在腦中建造一座可走動的建築,再把要記的東西放進不同位置。卡米羅把這件事推到極限,亦即把整個知識世界變成一座可瀏覽的建築,並宣稱能讓「學者成為觀看者」(scholars into spectators),也就是把理解變成一種視覺化、空間化的觀覽。

「記憶術」有如古代人腦中的「虛擬實境資料庫」。現代人將資料存在電腦硬碟的資料夾裡;而古人則是將知識轉化為強烈的視覺「影像」,並依序放置在腦中建造的宏偉宮殿或劇場中。

史景遷(Jonathan D. Spence)在《利瑪竇的記憶之宮》(The Memory Palace of Matteo Ricci)描述耶穌會傳教士利瑪竇如何將西方的圖像記憶法引進明朝中國(陳恒等譯,2005)。書中詳述了建立記憶空間的三種途徑,包含利用現實場景、純粹想像或虛實結合的建築來儲存知識與意象。利瑪竇原本期盼這套技法能幫助中國士子應對科舉考試,進而吸引他們皈依天主教。然而,當時的中國文人多半仍習慣傳統的背誦與韻文,對於這套複雜的西洋心法雖感驚奇卻少有人實踐。這本著作在呈現利瑪竇的傳奇一生之餘,也反映出十六世紀東西方在心智訓練與文化交流上的碰撞與侷限。

史景遷提出的跨文化碰撞可令我們進一步思考。中國傳統的背誦可理解為一種「平面」的記憶:它依靠文字的編排、章節的次序、韻律與對偶,讓人能在一條既定的語句鏈條中回到原文的位置。這種記憶的力量,不只在於把內容存入腦中,更在於建立一套可被重複、可被共同驗證的索引:大家背同樣的經典、遵循同樣的篇章秩序,就共享同一套「可召喚的過去」。

相較之下,西方古典記憶術更像一種「立體」的索引系統:它把要記的事物轉為鮮明的圖像,再安置在心中建構的空間之內,依靠路徑、方位與物件的相對位置來召回。前者以語句的連續性維持準確,後者以場所的穩定性支撐提取;前者擅長保證精確地重播與引據,後者擅長大量素材的快速調度與重組。

若把這個差異帶回博物館,我們會發現,博物館的運作邏輯更接近古典記憶術的「場所—圖像」(loci & imagines)系統。記憶術的要點在於:先建立一套穩定的空間框架,再把要記的內容轉化為鮮明的提示物,固定安置在特定位置;日後召回時,沿著路徑行走,內容便會依序浮現。博物館的展覽經驗幾乎是這套心法的當代版本:觀眾走進一個被分區與排序的空間,記憶不是先在腦中形成,再被帶入現場;相反地,是現場的空間秩序先把理解的路徑搭好,觀眾在走動中逐步完成「取回」與「組裝」。

因此,在展覽裡「位置」本身就是索引。許多人回想一個展覽,最先浮現的往往不是一段文字結論,而是「那件物品在第幾室、轉角、某個高度、某種光線下」的感覺。這正是loci的召回方式:把抽象意義綁定到可定位的場所。在之中,物件、圖像、標本與聲音則扮演記憶術中的「提示物」:它們不只是證據或說明,而是觸發聯想的開關。觀眾往往先被一個物件擊中,才開始把敘事接上去;甚至同一件物在不同展廳脈絡中會喚起不同的情感與理解,顯示記憶不只存在於腦內,而是在「提示物—脈絡—路徑」的組合中生成。從這個角度看,策展更像是在建造一座可被行走的記憶宮殿:入口、鋪陳、轉折、高潮與收束,構成一條認知路徑,使觀眾能沿路取回一段被安排過的過去。

卡米羅的「記憶劇場」之所以常被拿來比喻博物館,正是因為它把知識做成可觀看的建築秩序的企圖。分類不是寫在頁面上,而是被做成空間;索引不是書後附錄,而是牆面、展櫃與動線。博物館延續並放大了這種想像,把原本屬於心智訓練的記憶術外置為公共制度。

關鍵閱讀:葉茲,《記憶之術》,2007
這本是探討西方「記憶」歷史與演變的經典學術著作。本書追溯了「記憶術」(Mnemonics)從古希臘時期到十七世紀科學方法興起這段漫長的歷史演變。
葉茲從古希臘詩人賽莫尼底斯(Simonides of Ceos)的故事談起。傳說他在一場宴會廳倒塌的災難中,僅憑記憶中賓客的座位順序,就成功辨認出所有面目全非的罹難者。這確認了古典記憶術的基礎原則:利用「場所」(loci/places)與「影像」(images)將資訊印入腦海。
在中世紀,記憶術並未消失,而是與宗教和道德結合。阿奎那(Thomas Aquinas)等經院哲學家將記憶視為「審慎」(Prudence)德行的一部分。人們利用古典的記憶規則來記憶美德與罪惡的圖像,甚至像但丁的地獄層級結構,也可以被視為一種龐大的記憶場所系統。
全書最精彩且具原創性的部分集中在文藝復興時期。葉茲指出,隨著印刷術發明,記憶術在文藝復興時期卻反而復興並變得神祕化。透過研究卡米羅的「記憶劇場」,葉茲發現此時的記憶術深受「赫米斯主義」(Hermetic tradition)影響,變成了一種試圖反映宇宙秩序、甚至帶有魔法色彩的哲學系統。 書中還探討了記憶術與建築的關係,特別是羅伯特.弗洛德(Robert Fludd)的劇場記憶系統,葉茲認為這可能保存了莎士比亞時代「環球劇場」(Globe Theatre)的設計樣貌。全書最後結束於萊布尼茲與十七世紀科學方法的興起,探討記憶術如何轉化為現代科學的分類與方法論。

 二、博物館與記憶的多視角

 記憶並不是一個單一的概念,它至少橫跨心理學、神經科學、哲學、歷史學、甚至人類學,每個學科對於記憶有不同的見解也都能提供博物館不同的啟示。

(一)心理學

從心理學的角度,記憶是人類對經驗的編碼(encoding)—儲存(storage)—提取(retrieval)的過程。早期Atkinson & Shiffrin的研究提出了人類記憶系統包含感覺記憶(sensory memory)、短期記憶(short-term memory, STM)與長期記憶(long-term memory, LTM)(Atkinson& Shiffrin, 1968),之後Tulving又加入語意記憶(semantic memory)以及情節記憶(episodic memory)等兩個概念,隨之多位學者又再完備了程序性意義(procedural memory)的分類(Tulving, 1972; 1983)。

進一步說明的話,感覺記憶指的是腦部對外界刺激的瞬間殘留,主要包括「視覺暫留」(iconic memory)與「聽覺暫留」(echoic memory),僅持續不到一秒或幾秒的極短時間。譬如觀眾在展場對於燈光、聲音、色彩的第一印象,常屬於感覺記憶的層次。這裡的重點在於「注意」(attention),感覺記憶如果沒有受到注意,很快就消失了;如果受到注意,就進入短期記憶階段。

短期記憶則指信息經過注意力選擇後,暫時保存在意識中的記憶,約能持續15–30秒,若不重複或轉換,就容易消失。譬如觀眾看展板上的資訊或是聽導覽時,能在短時間內暫存,但若沒有與其他內容連結,很快就會忘記。觀眾在展場的短期記憶可以透過「複述」(rehearsal)使得資訊在短期記憶中保持更長的時間並且可以存儲到更加持久的長期記憶中。按照Atkinson 和Shiffrin的模型,短期記憶只要一產生就自動的向長期記憶傳遞。在短期記憶中保留的時間越長,在長期記憶中留下的痕跡也越強烈。不斷地重複能加強長期記憶的保留。

至於長期記憶,指的是經過編碼與鞏固後,能夠長時間保存的記憶,可能持續數天、數年甚至終身。但是長期記憶並非靜態檔案,而是會隨時間被重組。譬如觀眾對某個博物館或展覽留下深刻印象,多年後仍能回憶起某個展品或場景。

語意記憶(Semantic Memory)、情節記憶(Episodic Memory)與程序性記憶(Procedural Memory)都是長期記憶的進一步延伸或補充。其中語意記憶與情節記憶屬於陳述性記憶(Declarative Memory),是可以用語言表述的。語意記憶指的是知識性的記憶,例如觀眾對於展覽傳遞的知識或訊息的記憶;情節記憶則是與個人經驗、時空情境有關的記憶,例如參觀展覽過程的具體經驗。最後,程序性記憶屬於非陳述性記憶(Non-declarative Memory),係指透過習得技能而留下的記憶,如騎腳踏車、打字等。在博物館的脈絡裡,當觀眾參與「動手操作」的展覽(例如科學實驗、工藝製作),學到的技能會進入程序性記憶。這也是為什麼體驗式展覽、工作坊特別能留下深刻印象。

記憶的多重存儲模型(multi-store / modal model):強調感覺記憶、短期記憶與長期記憶三個儲存系統,以及資訊透過「注意」進入短期、並藉由「複誦(rehearsal)」維持與促進進入長期的流程(以 Atkinson & Shiffrin, 1968 為基礎)。

當然多重存儲模型也受到一些質疑,從感覺記憶到長期記憶是否一定要經過短期記憶,或是短期記憶和長期記憶是否分別以語音或語義來編碼等,但是多重存儲模型也得到很多實驗證明,例如短期和長期是分開存儲得到一定的實驗資料支撐。

多重存儲模型也啟發了後期很多的記憶方面的研究,所以仍然是著名的經典理論。後期在短期記憶基礎上拓展出工作記憶理論,在人類高層次的認知作業中,如閱讀、理解和推理,扮演著重要的關鍵角色。 

(二)神經科學

從神經科學的角度,記憶是一種大腦的神經活動模式,涉及突觸可塑性、海馬迴、杏仁核等腦區。記憶並不是把「過去」像檔案一樣收進大腦某個抽屜,而是一次經驗在神經網路中留下的可再被動員的改變:當我們經歷一件事,視覺、聽覺、語言、身體感與空間線索會分別在大腦皮質的不同區域被處理,形成一組「同時活躍」的神經活動模式;在突觸可塑性的作用下,這些同時活躍的神經元之間連結被加強,使得未來只要出現部分線索,就更容易把整組模式喚起。海馬迴在其中扮演索引與裝訂的角色:它把分散在各處的感官與情境片段暫時綁在一起,讓一次事件能成為可被提取的「情節」;而杏仁核與喚醒系統則像權重調節器,當經驗帶有強烈情緒或高度重要性時,會提高注意力與鞏固的強度,使某些記憶更深刻、更容易被喚回。更關鍵的是,提取並非單純重播,而是一種重建:回想會依賴當下的脈絡與線索重新拼裝過去,並可能在再鞏固過程中把新的感受與理解寫回記憶本身。

把這套機制放進博物館的脈絡,展覽就不只是「保存記憶」的容器,而是參與記憶生成與改寫的場域:物件、光線、聲音、文字、路徑與停留節奏,都是強而有力的提取線索,能喚起觀眾既有的個人經驗與情緒反應;同時,策展所提供的敘事框架與對照關係,會在觀眾回想與理解的當下改變記憶的組裝方式,讓人把原本零散的片段重新索引成新的意義結構。也因此,博物館可以被理解為一種「外部的提示系統」:它透過空間與物的編排介入注意力、情緒與提取線索,既讓某些記憶變得可被說出與共享,也在每一次被喚起時,悄悄推動記憶的再書寫。記憶不斷被重組,並非固定不變的檔案。

這使我們理解「記憶」並非真實的複製,而是一種重構。博物館展示的歷史與文化,也是在不斷「重構記憶」的過程。

(三)哲學(Philosophy)

哲學把記憶視為一種關於「我如何成為我」以及「過去如何對我具有真實性」的問題場。它關心的不是記憶在腦中如何儲存,而是記憶如何支撐個體同一性、如何構成我們對過去的理解、以及誰有權說「那就是過去」。Henri Bergson在《物質與記憶》(Matière et mémoire)裡,指出大腦不是記憶的容器(Bergson, 1896)。他認為,我們無法在大腦皮質中找到儲存影像的痕跡。大腦的角色更像是一個「電話轉換中心」(central telephonic exchange),負責接收刺激並做出反應,而非儲存過去的影像。他認為記憶儲存在「記憶」自身之中,屬於精神的範疇,而非物質的範疇。

如果以他的觀點看待博物館脈絡,可以說展覽不是「呈現過去」,而是「讓某些過去被實際化」:如果記憶本來就是虛擬地存在,展覽就像一套精心設計的「觸發條件」:物件、光線、文字、路徑、聲音,讓觀眾把各自的過去從背景推到前景;不是把過去搬來,而是讓過去在此刻成形。展場的動線、看展習慣、閱讀標籤的節奏,會慢慢長成一種習慣記憶,而某件物、一段聲音、一個標題突然把人拉回某次經歷,屬於更接近回憶記憶/記憶影像的觸發。

Paul Ricoeur也提供我們不同的思考角度。他在《記憶、歷史、遺忘》中追問見證、敘事與遺忘的倫理張力(Ricoeur, 2004)。他提出一個尖銳的問題:當我們說「記憶」,我們說的究竟是經驗、證言、敘事,還是真實?他探究個人的回憶如何走向可被共同承認的歷史,而在這條路上,檔案、見證、詮釋、權力與敘事會如何介入;最後,他再把最常被忽略、卻最具政治與倫理重量的「遺忘」(forgetting)帶回:遺忘既可能是傷害(抹除、沉默、制度化失憶),也可能是必要條件(讓人能活下去、讓社會能重新開始)。

對博物館而言,Ricoeur的論點相當有意義,因為它迫使我們承認博物館不是被動保存過去,而是在今天的語境裡組織證言、挑選痕跡、安排敘事;而每一次展覽與典藏的決定,都同時關乎真實性(證據、脈絡、可追溯)與正當性(代表誰、排除誰、以何種語氣替誰說話)。

關鍵閱讀:Paul Ricoeur, Memory, History Forgetting, (2004)
法國當代哲學大師Paul Ricoeur晚年重要著作《記憶,歷史,遺忘》的核心架構分為三大部分,分別從現象學視角探討記憶現象、從認識論角度研究歷史科學,以及透過詮釋學框架反思遺忘的本質。其中,記憶被比喻為這艘思想之船的三根桅杆之一,作者從現象學出發,經過對個人與集體的考察,最終指向對記憶濫用的批判以及對公正記憶的追求,試圖解決「過去如何被表像」這一根本難題。
本書在第一部分第三章展開了個人與集體記憶的考察。他首先回溯「內觀傳統」,透過奧古斯丁、洛克與胡塞爾等思想家,審視內在的個人記憶基礎。隨後,他對照Maurice Halbwachs的「外觀」視角,探討記憶如何依賴社會框架而存在。在此基礎上,Ricoeur將記憶的歸屬擴展為三個主體:即個人的「我」(Je)、社會的「集體」(Collectif),以及介於兩者之間的重要範疇「親者」(Proches)。
本書在第一部分第二章也針對記憶的使用與濫用進行了批判性分析。作者詳細區分了三種濫用層次:首先是病理學與治療學層次的「被壓抑的記憶」;其次是實踐層次中人工記憶的「被操控」;最後是倫理與政治層次上強制性的「有義務的記憶」。這些分析源於Ricoeur對公共領域中「過多的記憶」與「過多的遺忘」並存現象的憂慮。他試圖透過揭示這些濫用形式,提出一種「公正記憶」(la juste mémoire)的政治學概念,以在記憶的重負與遺忘之間尋求倫理平衡。

(四)歷史學

歷史追求對過去的重建與解釋,而記憶則是個體或群體對過去的經驗性回憶,往往帶有情感、偏見與選擇性。因此個人記憶是歷史研究的史料來源(口述史、回憶錄、見證),必須經過組織與分析。

Maurice Halbwachs 提出「集體記憶」(collective memory)的概念,強調記憶並非僅屬於個體,而是透過社群、語言、儀式、符號建構出來的。Pierre Nora則提出「記憶場」概念,指當傳統的「活的記憶」式微時,社會會創造特殊的場域(如紀念碑、博物館)來保存記憶。從兩位學者的觀點出發,博物館不僅是「社會提供的框架」,觀眾在其中形成與群體一致的記憶,本身亦是典型的記憶之場,它把流動的口述與經驗轉碼為可被保存、展示與重複召喚的文化記憶。例如戰爭紀念館呈現的不是單純的史實,而是一種「如何被記住的戰爭」。於是,博物館不只是展示史實的場所,也是記憶政治運作的現場:它透過選擇與排除、命名與分類、以及對情感的引導,生產一種「應該如何被記住的過去」。

關鍵閱讀:Pierre Nora, Les lieux de mémoire (1997)
Pierre Nora的《記憶場》(Les lieux de mémoire)(台灣翻譯為「記憶所繫之處」)不僅是一部關於法國歷史的巨著,更是一套深刻影響當代史學研究的方法論。
這部作品出版於1984年至1992年間,由Nora主編,集合了上百位學者,試圖透過分析法國集體記憶的各個「節點」來重新書寫法國歷史。 全書共分為三卷(七冊),結構上反映了法國認同的演變層次:
1. 共和國(La République):探討法國大革命後的政治象徵與傳統(如三色旗、馬賽曲)。
2. 國族(La Nation):探討更深層的歷史遺產,包括領土、國家機構、歷史學著作等。
3. 複數法蘭西(Les France):探討法國的多樣性,涉及政治衝突、宗教、地域及其引起的記憶分歧。
Nora提出「記憶場」(Lieu de mémoire)這個概念,是為了回應當代社會中「記憶」與「歷史」之間關係的斷裂。所謂「記憶場」並非單指地理上的地點。它指的是任何物質或非物質的實體,經由人類的意志或時間的運作,成為一個社群的象徵性遺產。Nora指出:「因為不再有記憶的環境(milieux),所以必須有記憶的場所(lieux)」。我們感到有義務去記錄和保存,正是因為自發性的記憶已經不復存在。」
書中探討的對象包羅萬象,包括具體的建築(如艾菲爾鐵塔、凡爾賽宮)、人物(如聖女貞德)、象徵(如馬賽曲、法國三色旗)、書籍(如普魯斯特的《追憶似水年華》、拉維斯的《法國史》),甚至是抽象概念(如「世代」)或事件(如7月14日國慶)。作者們不關注歷史事件的「真相」或細節,而是關注這些事件、人物或地點如何在時間的長河中被建構、被使用、被賦予意義,以及它們如何隨著時代變遷而產生意義的轉變。
這套書雖然以法國為主題,但並非要歌頌民族主義。相反地,它透過分析法國認同的構成元素(如共和國、天主教、革命傳統),試圖拆解單一的國族神話,展現其複雜與多重性。

(五) 人類學(Anthropology)

人類學談記憶,首先會把它從「個人腦中的回想」拉回到文化與社會之中。記憶並不是一段被動儲存的影像,而是一種在群體關係裡被不斷實作與更新的行動。人們透過故事與神話、節慶與儀式、唱誦與表演、以及日常的身體習慣,反覆將某些經驗召喚回來,使它們成為可被共享的過去。也因此,記憶往往不只是內容,更是一套方式與規則;而這些規則本身,就構成了文化如何維繫認同、處理創傷、劃定「我們」與「他者」的邊界。

在這樣的脈絡下,物件不再只是被觀看的「證據」,而是能夠觸發、保存、甚至要求某種回憶被說出的媒介。Kopytoff (1986)指出,物件的身份與價值並非固定,它會在不同場域中被反覆改寫。在某個社群裡,它可能是一件日用品、祭儀之物、祖先的遺物或家族名聲的象徵;透過交換、贈與、買賣、遷徙或殖民徵集的過程,它又可能被重新命名、被轉手、被賦予新的故事。換言之,物件的生命史是一連串脈絡的變換:從「被使用」到「被保存」,從「可流通」到「不可替代」,從「屬於某人」到「代表某種集體」。而記憶就在這些轉折之間被搬運、被重組、被制度化。

當物件進入博物館,這段生命史便抵達另一個關鍵節點。博物館的典藏、編目、分類、保存與展示,讓物件從原本的生活脈絡中被抽離,進而安置到一套知識制度裡:它被標示年代、材質、類型與產地,被固定為「可被研究」與「可被公共閱讀」的對象。這種轉譯一方面延長了物件的存續,使某些記憶得以跨越世代被看見;另一方面也可能改寫甚至壓平其原本的關係網——那些與身體、禁忌、地方語言、家族情感緊密相連的意義,可能被轉成更通行、但也更抽象的展覽語彙。因此,從人類學觀點看,博物館不是單純保存記憶的容器,而是讓記憶在物件身上重新落位的場所:它使物件成為公共記憶的媒介,同時也提醒我們追問物件在進館之後被要求說出的是哪一種過去?又有哪些過去在這個過程中被消音、被改寫,或正在等待重新被聽見。

 三、記憶機構

在當代文化記憶/資訊科學的用法裡,「記憶機構」(memory institutions)通常指那些以公共性為前提,系統性地「蒐集、保存、編目/索引、詮釋與提供取用」文化與知識紀錄的組織。其中最典型的是圖書館、檔案館、博物館/美術館(以及更廣義的文化資產機構)。它們被理解為社會的「外部記憶系統」,讓過去的記憶得以跨世代被查找、展示、及引用。

記憶機構的概念與前述Pierre Nora提出的「記憶場」有明確的關聯,當「活的記憶環境」不再自然而然延續,現代社會便透過紀念物、檔案、博物館等場所與裝置把記憶固定下來。在當代,圖書館、檔案館、博物館(LAM/GLAM)逐漸面臨數位典藏、跨庫檢索、資料聚合、共同標準等需求,「記憶機構」變成一個方便的總稱,用來指涉三者的共同任務與整合趨勢;也因此出現不少討論「記憶機構收斂/匯流」的研究與辯論(Robinson, 2012)。

從記憶機構概念的發展觀之,我們可以將博物館置入一個更大的「外部記憶生態系」。前台的展示(空間、物件、情感)與後台的可追溯性(編目、來源、權利、保存)其實是同一套外部記憶系統的不同端口。而當文化資料大量數位化、並透過聚合平台提供取用時,「記憶機構」成為討論共同基礎設施的語言(例如大型聚合與數位典藏計畫)。與此同時,權力問題更是明顯。包括蒐藏政策、分類法、描述語言、展示敘事、開放取用與著作權,這些處置都需要思考。因為記憶機構不只是保存,同時也涉及「遺忘」與「選擇」。哪些東西被典藏,哪些被忽略,反映了文化、政治與價值判斷。

 綜合以上,博物館之所以與記憶密不可分,不只是因為它保存物件,而是因為它讓記憶以一種可被走過、可被定位、可被反覆召回的方式,成為公共生活的一部分。從Mnemosyne的詞源到卡米羅的記憶劇場,從腦科學的提示線索到人類學的物的生命史,我們看見記憶從來不是純然私人的內在活動,而是在媒介、空間與制度中被建構。也因此,博物館作為記憶機構的責任不只在於「保存」,更在於對自身的選擇保持可見:它如何分類、如何命名、如何引導情感、又如何容納歧異與沉默。

在數位化與跨庫取用成為常態的今天,記憶機構不再只是「保存場所」,而是社會如何建立共同事實、共同感受與共同責任的基礎設施。博物館若要在這個生態系中發揮作用,必須同時面對兩件事:一方面把物件與知識做得更可近、更可被使用;另一方面也必須更誠實地呈現自身的限制與立場—來源、缺口、爭議、以及不可避免的遺忘。記憶從不是單向的累積,而是選擇與重建的結果。博物館能做的,不是把過去「完整帶回」,而是在今日的語境中,提供一個讓不同記憶得以相遇、對話、甚至彼此矛盾的公共場域。

 

參考文獻

陳恒等譯,史景遷著(2005),《利瑪竇的記憶之宮》。上海:上海遠東出版社。

薛绚譯,Yates, Frances A.著(2007),《記憶之術》。台北縣:大塊文化。

戴麗娟譯,皮耶˙諾哈編(2012),《記憶所繫之處》。臺北市:行人文化實驗室。

Atkinson, R.C. & Shiffrin, R. M. (1968) Human Memory: A Proposed System and Its Control Processes, https://escholarship.org/uc/item/5kd4s4j3

Bergson, H (1896) Matière et mémoire, Presses universitaires de France.

Kopytoff, I. (1986). The cultural biography of things: Commoditization as process. In A. Appadurai (Ed.), The social life of things: Commodities in cultural perspective (pp. 64–92).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Nora, P. (1997) Les lieux de mémoire (3 tomes), Paris : Gallimard.

Between Memory and History: Les Lieux de Mémoire, Representations, 26, Special Issue: Memory and Counter-Memory:7-24.

Ricoeur, P. (2004) Memory, History, Forgetting,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Robinson, H. (2012) Remembering Things Differently: Museums, Libraries and Archives as Memory Institutions and the Implications for Convergence, Museum Management & Curatorship, 27(4):413-429.Tulving, E. (1972) Episodic and semantic memory. In E. Tulving & W. Donaldson, Organization of memory. Academic Press.

 延伸思考

一、       我們離開展場後最先留下的,往往不是一句結論,而是一個位置、一段光線或一個物件的觸感。這些「提示線索」如何形塑我們對過去的理解?

二、       博物館透過動線與對照安排,讓某些故事變得更可見、更易於被記住;同時也可能讓某些經驗退到背景。什麼被放大?什麼被沉默?這當中的機制如何操作?

三、       當記憶被制度化為典藏、編目、展示與授權,它獲得了長久性與可追溯性;但也因此被轉譯成一套可管理的語言。這種轉譯帶來了什麼代價?

四、       如果博物館是一座公共的記憶宮殿,誰設計房間與路徑?觀眾在其中是被引導的觀看者,還可能成為共同建造者嗎?

五、       所謂「公正的記憶」不一定是更完整的記錄,而可能是更誠實地呈現缺口、矛盾與未竟的聲音。博物館如何讓這些缺口被看見?